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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23年11月20日 > 总第609期 > A2 > 新闻内容
农合机构应多种方式化解风险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农村金融时报】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日前表示,中国人民银行将按照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完善金融风险防范、预警和处置机制,平稳有序推动重点区域和重点金融风险处置。

央行公布的2022年四季度金融机构评级结果显示,高风险银行共346家,其中农合机构(包括农商银行、农合行、农村信用社)共202家,约占高风险银行的58%。当前农合机构的化险任务较重,需要采取多种方式。

在三类农合机构中,农商银行的数量最多,但高风险的农商银行在三类农合机构中的占比较低。其原因主要是所有农商银行基本上都经历过一轮由农合行或农村信用社到农商银行的改制。换言之,经过改制后的农商银行不但资产质量有所提升、风险等级也进一步降低。因此,改制是实现农村信用社和农合行化险的方式之一。

当然,改制并不能解决全部问题。即使通过改制在一定时间节点上将风险等级大幅降低,如果后期经营不善还会再次成为高风险银行。因此,农合机构还应该采取多种方式化解风险。

从长远讲,推进高风险机构市场化兼并重组是化险的重要方式。特别是对服务区域内人口较少、GDP较低,且规模较小、风险等级偏高的农合机构进行市场化兼并重组是业内共识。如果能由周边规模较大、经营特点突出的同类机构进行兼并,不仅可以帮助其化解风险,还能将其带入更高的发展阶段。

除市场化兼并重组外,引进优质战略投资者亦是农合机构化险方式之一,特别是在省内同业间引进战略投资者,即业内所讲的同业援助。同业之间更为了解对方的公司治理、经营模式,对风险管理相对熟悉,有利于快速实现被入股农合机构化险。对于参股农合机构来说,可以快速拓展业务范围,拓宽盈利空间,实现多元化资产组合配置。对于被参股农合机构来说,引入同业机构的同时,还能引入先进理念完善经营管理、公司治理,夯实资产质量,提高风险管理和公司治理水平。

凡是高风险的农合机构都伴随着较高的不良贷款率。因此,农合机构还应常态化开展不良贷款清收工作。虽然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多种多样,有的确实符合尽职免职规定,但绝大多数贷款都与农合机构信贷审核不严有关,有时甚至还存在内外勾结骗取农合机构贷款的现象。

农合机构清理不良贷款应采取雷霆手段,坚决执行谁放贷谁负责的原因,将责任落实到人。对于一定时期无法清收的不良贷款要保留证据,尽快起诉,通过司法手段强制执行。同时,农合机构还需要与资产处置公司保持密切联系,甚至组建资产处置部门。司法执行的资产有时候需要快速处置,有时候需要等一个周期再处置,无论何时处置,都需要坚持资产处置收益最大化原则。

本报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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