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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23年04月03日 > 总第578期 > A4 > 新闻内容
银行业寻求多元合作 促“金融+”更高效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0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报记者 田耿文

【农村金融时报】

近年来,为满足消费者个性化、多样化的金融服务需求,银行机构不断加大金融创新力度,纷纷加强与第三方平台的合作,如支付机构、征信机构、金融科技公司、保险机构等。借助专业机构的力量,在提升自身经营管理能力、实现传统业务转型升级和新业务拓展的同时,也为客户构建起了更完善、便捷、智能的多元金融服务体系。

“普惠金融服务的客户群体具有金融需求多元、地域分布广泛且分散、风险复杂且识别成本高、金融素养和互联网运用程度参差不齐等特点。而单一金融机构在开展普惠信贷业务时,存在获客渠道单一、风险过于集中、资金供给受限等诸多问题,极有可能在业务可持续性上遭遇瓶颈。”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在接受《农村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说。

“因此,金融机构可以选择和适合的第三方机构或平台进行合作,构建完整的合作模式和体系,达到提升业务效率、丰富服务手段、加强风险管控的目的。”曾刚说。

近年来,在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不少涉农金融机构不断创新合作模式,通过与第三方平台合作,充分利用政策和产品优势,共同强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积极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流入农业农村,解决涉农主体“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的问题,合力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和农民丰产增收。

例如,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国农业银行巴彦淖尔分行和中原农险内蒙古分公司合作,结合地方实际,量身定做活体牲畜抵押专属保险产品,创新研发了“银行+保险+监管”的绿色金融试点产品,推出“活体抵押贷款+牲畜死亡率保险”创新项目,并获得农业农村部支农创新试点资格,成为银行业和保险业合力助推乡村产业融合的创新实践。

经过近年来的努力,银行业在探索与第三方机构平台合作模式上在不断深入,但仍存在许多需突破的桎梏。比如,由于第三方合作机构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薄弱、银行相关领域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导致信息泄露、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被侵害等情况。

“现阶段,银行与第三方平台合作的过程中,的确存在风险。”曾刚表示,比如,银行在与大数据互联网平台的合作中,数据安全、客户成本可能增加等问题亟待解决;合作机构之间也可能因业务范围的扩展、模式的创新,出现一些预想不到的新型风险。

“在此背景下,需按照监管要求全面规范风险管理体制,与符合准入要求的企业合作,合作流程和机制建设要合法合规。同时,还要根据新的业务模式变化,探索构建更加有效的风险管理体制。”曾刚说。

“银行在借助第三方平台或者利用金融科技手段提高服务能力的同时,仍需担保机构补位。”山东财经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冯林对记者表示,例如,农业信贷担保中,单一银行不具备覆盖所有农业产业和客户类型的场景、产品及风控能力。因此,还需要担保机构提供助力,通过为银行批量推荐客户、帮助银行甄别风险,真正降低银行信贷投放的成本和风险。

如何进一步完善银行与第三方平台合作模式和体系,以更大力度和更有效的方式支持乡村振兴事业发展?

“在合作过程中,要杜绝一切违规行为,需注意是否有营销过当、信息不对称、诱导式营销等现象,必须相互监督,将这些违规行为扼杀在摇篮里;定价过程中,要考虑是否因过高的综合定价抬高了成本;后续在数据使用过程中,要符合数据保密、安全等方面要求;事后可能出现的催收管理等也需要在合作之前沟通妥当。”曾刚认为,要围绕整个业务流程,根据每个业务环节中所存在的突出风险进行监督和管理。同时,还应根据合作机构或平台的实际情况来进行约束和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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