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郝飞
【农村金融时报】
日前,东莞农商银行发布公告表示,为落实广东省深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革总体方案,东莞农商银行拟参与利用广东省政府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补充普宁农商银行资本的工作,并将与粤财控股就具体安排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及相关协议,向粤财控股收购目标受益权及目标股份。
据了解,粤财控股将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以3.12亿元认购普宁农商银行增发的3.12亿股新股份及以33.88亿元购买由普宁农商银行若干信贷资产形成的财产信托受益权中33.88亿股。标的股份约占普宁农商银行增发后总股本的29.81%。
粤财控股将根据专项债本息偿还进度,分期将其所持全部33.88亿股标的受益权转让给东莞农商银行。
未来,东莞农商银行将指导督促普宁农商银行不断完善法人治理机制,推动其持续良好发展。
相关专家认为,此次通过大型国有金融控股公司入股农商银行颇有“同业援助”的味道。类似的举措在近年来各地推动一些经营相对较弱的中小金融机构发展中较为常见。
“同业援助”在探索中创新
天眼查数据显示,东莞农商银行注册资本近68.89亿元,绝大多数为实缴资本;普宁农商银行注册资本超6.89亿元。
目前,普宁农商银行股东结构为:法人股(18户)持股比例约为:56.06%、非职工自然人股(3082户)、职工股(836户)。
东莞农商银行在广东省农信系统的各项业务排名均靠前;粤财控股是广东省国资委管理的国有大型金融控股企业,主要经营国有资产,从事资本运营管理,资产受托管理,投资项目的管理。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中国银行业协会前副秘书长王衍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运用地方政府发行的中小银行金融债,可以体现并突出地方政府在帮扶农商银行上的主体作用,提高帮扶的效果,同时,减少了东莞农商银行现阶段的资金占用,更大限度发挥其在经营管理上的经验及专业优势,降低帮扶风险。
王衍行认为,东莞农商银行拟与粤财控股共同参与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是创新地方政府专项债的一次探索,此前的中小银行专项债项目大部分由省一级金融控股集团参与,同时也意味着广东农信改革开始了新尝试。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金天同样认为,利用省政府专项债来补充资本的模式可以在较大程度上减少对东莞农商银行自身的资本占用,更多地体现东莞农商银行在政府和市场资源协调等方面对普宁农商银行的支持力度。
金天表示,考虑到普宁农商银行的主要展业地区是在揭阳,与珠三角发达地区仍有一定差距,东莞农商银行成为其大股东后可以通过完善公司治理、健全规章制度、派驻管理干部等形式加强对普宁农商银行的管理和指导,推动后者更加有效地强化内控管理,实现营收增长和降本增效。
王衍行认为,东莞农商银行应协助普宁农商银行完善治理体制,转换经营机制,更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协助做好普宁农商银行日常治理和经营管理,指导督促普宁农商银行不断完善法人治理机制,推动其持续、良好、健康发展。预计,普宁农商银行的产权制度、组织形式、公司治理、经营管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将迈上新台阶。
“同业援助”较为普遍
今年早些时候,广东银保监局曾发布批复,同意揭西农商银行定向募集不超过6660万股股份;同意顺德农商银行向揭西农商银行增持2021.2万股,增持后,占揭西农商银行本次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为12.95%;同意南海农商银行增持揭西农商银行1238.8万股,增持后持股比例为8.99%。
该批复内容与东莞农商银行拟与粤财控股共同参与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相同的是,同为农信系统“优等生”省内援助农信系统机构,不同的是未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
今年8月份,云南银保监局发布关于筹建迪庆农商银行和怒江农商银行的批复,同意大理市农商银行、弥勒农商银行、寻甸农商银行作为主要发起人投资设立、参股迪庆农商银行;同意昆明官渡农村合作银行作为怒江农村商业银行主要发起人,同意宾川农商银行、鹤庆农商银行作为主要发起人投资设立、参股怒江农商银行。
一位熟悉本次迪庆农商银行和怒江农商银行筹建工作的云南农信系统相关人士首次向记者提出“同业援助”概念,并表示,本次参与筹建的6家农商银行(农合行)均是云南省农信系统经营较好的机构,他们的经营业绩、业务水平、管理理念得到云南省联社认可,基本上使用的是自有资金。
国家文化贸易创新发展智库专家张德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农信系统“同业援助”最重要的是建立“造血”机制,帮助被援助农信机构不断提高信贷产品设计能力、拓展放贷领域,发挥农信系统传统优势,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的支持力度;帮助他们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力度,灵活运用多种清收方式处置不良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