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时报】
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对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和运作流程等多个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同日,银保监会也发布《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个人养老金业务是由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的,通过市场化运营,加上政府提供政策支持,以此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近年来,我国已经开展养老理财、养老保险产品试点,特别是养老理财产品契合市场需求,受到投资者欢迎。
目前,随着个人养老金相关配套政策落地,个人养老金制度体系框架搭建也基本成型,为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参与个人养老金业务指明方向。其中,作为老年人数量占比较大的农村地区,应获得更多关注,金融机构也需将更多金融资源向农村地区倾斜。
养老金产品是个人养老金业务落地的关键。银保监会此次明确的养老金产品包括个人养老储蓄、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个人养老金公募基金产品等,不但有保障类产品,也有储蓄类、投资类产品。由于不同产品之间差别较大,适用人群和特点各不一样,对于接受新事物相对较慢的农村居民来说,可能一时“摸不着头脑”。因此,做好产品科普和营销工作是顺利推行个人养老金业务的“先手棋”。
对于金融机构来说,应用通俗易懂的方式,讲清业务、产品在助力养老方面起到的作用,帮助农村居民打消疑虑。同时,也可采用张贴广告牌、喇叭宣传、上门宣讲等方式做好宣传工作,确保产品深入人心。
近年来,随着“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被大众热谈,不少金融机构在个人养老业务方面已做了诸多准备,为这项业务顺利推行打下良好基础。但由于养老理财产品本身同质化较为明显,对于农村地区居民的专属金融产品开发还略有不足,仍需进一步朝多元化方向发展。
基于此,在下阶段持续落实的过程中,金融机构应针对农村地区居民专门推出金融产品,在收益率、起存门槛、产品期限、分红方式等方面给予差别化考虑。同时,不同地区差异明显,金融机构更应结合县域特点,在深度调研的基础上,根据不同阶段的风险偏好、财富积累、收入现金流等特征,为各地农村居民建立差异化、系统化的“合身”金融产品,以此保障他们的养老权益。
除此之外,由于养老资金的特殊属性,农村地区居民对于账户安全性十分在意。金融机构需将提升账户安全性摆在更为重要的位置上,制定长期规划,增加长期限产品供给,并提高信息披露准确度和透明度,保证产品收益率宣传真实有效,将个人养老金产品的稳健性、长期性以及普惠性落到实处,有效支撑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作用发挥,使之成为社会保障体系的有益补充。
本报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