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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5月9日 星期五
发刊日期:2021年04月12日 > 总第485期 > A8 > 新闻内容
商业保险应创新产品 服务大学生就业创业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1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 王守章 朱星

【农村金融时报】

近年来,随着高等教育向大众化教育发展,每年的大学毕业人数都在增长,越来越严峻的就业形势给大学生带来较大的压力。

如何创新符合大学生特点的金融保险产品,满足大学生创业的需求,是当前我国保险机构值得关注的问题。

作为保险行业,要立足“新常态”、面对“新变化”、抓住“新机遇”、迎接“新挑战”、开创“新局面”,充分发挥商业保险的多功能作用。

减少大学生实习期间工伤纠纷

大学生实习期间面临着与企业雇员相同的工伤风险,但因大学生不是实习单位的雇员,无法通过工伤保险获得赔偿,一般需要学校和企业按过错责任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因此,大学生实习期间面临较大的人身安全风险。

大学生实习安全事故与校方责任密切相关,同时还可能涉及到实习单位的法律责任,三方赔偿责任的划分、赔偿处理的程序都较为复杂,若处理不当,将直接影响到院校安排实习、实习单位接收实习生两方面的积极性和效率,严重的还将影响到院校的声誉。

因此,大学院校不仅面临着普通的校园风险,更面临着实习学生的人身安全风险。

如何保障实习大学生的人身安全、保障学校正常实习活动的秩序,是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学校、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商业保险经营机构开办的责任保险具有显著的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功能,通过开办大学院校校方责任保险,借助商业保险经营机构的专业风险管理措施,可以有效地转移学校的风险,切实解决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学校和家长以及实习单位的后顾之忧。

助力大学生创业

意外伤害会造成大学生在创业过程中出现伤残和死亡,消耗巨大的医疗费用,给大学生及家庭带来痛苦和不幸。安全事故如果得不到妥善的处理,还容易激化矛盾。

根据国家支持大学生创业的有关政策要求,为自主创业大学生办理有关商业保险是国家对大学生就业的一项扶助政策,使大学生在工作期间遇到因意外造成的伤害和疾病时能够得到充分的保险保障。

为此,社会保障部门应为创业的大学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和附加疾病住院医疗保险等保险,商业保险经营机构可建立绿色通道,优先给予理赔。

社会保障部门及相关部门通过为自主创业大学生办理上述商业保险,强化安全管理,制定、实施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建立风险管理机制,并借助商业保险分散、转移风险,可有效地防范和减少意外伤害事故造成的损失。

为大学生提供融资保障

商业保险经营机构推出的小额信贷保证保险是针对小额贷款借款人还款提供的保障。

在保险期内,如果企业或个人不能还款,银行将按协议追讨,对仍不足以清偿借款本金和利息的剩余部分,商业保险经营机构负责赔付。投保小额信贷保证保险将使得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在获得商业保险经营机构的支持之后,在没有抵押、没有担保的情况下,也能够从银行获得小额贷款。

当前,大多数大学生在创业起步阶段存在资金短缺,在其信用担保机制尚需完善的时候,商业保险与银行贷款相结合的金融创新模式可以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低成本的融资支持,从而助推大学生创业。

面对越来越多大学生选择创业的情况,相关部门要有新举措:政府职能部门通过制度创新引导,科学合理地确定银行、保险机构、借款人等参与主体的责权利关系。

银行主要负责防控信贷业务的道德风险,按照正常的标准和要求严把贷款质量关,进行贷款发放;保险机构主要分担借款人的非故意偿债能力丧失风险;借款人应履行诚信守约义务。

与此同时,还应建立银行与保险机构风险共担机制,提高承保能力、分散经营风险。使借款人、银行、保险公司实现共赢。

作者单位:海豚保险经纪(深圳)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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