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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24年06月10日 > 总第637期 > A4 > 新闻内容
确保三大粮食作物保险政策落实落细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1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田耿文

【农村金融时报】

近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在全国全面实施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的有关情况。

今年,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的实施范围从产粮大县扩大至全国。这是我国农业保险领域又一实质性突破,不仅有利于稳定更多种粮农民的收益,增加其种粮信心,还可以有效提升农业生产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但同时也要看到,全面实施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仍存在一些困难和挑战。特别是,当前保险机构在农业保险的产品设计、查勘定损、理赔服务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如何真正实施好这一利国利民的政策,让其成为农业发展的“助推器”,还需要从多方面着手。

首先,在保险产品设计方面,完全成本保险要覆盖物化成本、土地成本和人工成本等农业生产总成本,种植收入保险要体现农产品价格和产量;并确保保险产品定价科学化和精准化,不仅要满足农民的不同需求,还要考虑到农民的可负担性。在此基础上,鼓励各地探索开发契合当地农户需求的产品和服务,开展农业保险创新试点,推动农业保险与当地支农惠农政策、其他金融工具以及防灾减灾举措的有机结合。

其次,在理赔处理方面,要进一步提升服务质效,确保损失核定及时、准确,特别是在理赔协议达成后,赔付款要迅速到位,以保障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提高农民对保险政策的信任度和满意度。

第三,建立科学的监管指标体系也是至关重要的一环。要加强对保险机构的监管,确保其按照政策要求开展业务,防止违规行为的发生;并对保险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根据实施情况和农民需求变化及时调整政策内容和保障水平,确保政策实施效果达到预期目标。

不容忽视的是,在推进此次政策落地的过程中,还要持续加强宣传和推广。保险机构要利用多种渠道宣传政策的目标、实施范围、保障水平等内容,向农民普及农业保险相关知识,以此提升农民对农业保险的认知度,调动其自愿参保的主动性,才能做到“应保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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