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郑源源
【农村金融时报】
近日,银保监会印发了《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丰富人身保险产品供给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人身保险产品是保险行业基石,推动保险行业高质量发展。近年来,人身保险产品数量增长较快,但产品“同质化”情况严重,产品供给覆盖面不够广,风险保障功能尚未充分发挥。《意见》的出台,有利于推动保险业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丰富优质的人身保险产品。
多领域丰富产品供给
《意见》共十二条,其中明确要求保险机构应多领域丰富产品供给。
具体而言:为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意见》支持保险机构加大普惠保险发展力度: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提供适当、有效的普惠保险产品,大幅提高对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配合各地相关政策,面向老年人、农民、低收入人群、残疾人等群体积极开发投保门槛较低、核保简单、价格实惠、保障责任明确的产品。
同时,针对目前老年群体人身险严重供求不平衡的现状,《意见》明确创新发展各类养老保险产品,探索将长期护理责任、风险保障责任和养老金领取安排与老龄照护、养老社区等服务有效衔接;提高投保年龄,对有既往症和慢性病的老年人群给予合理保障,加快开发老年人特定疾病保险。
“《意见》鼓励支持保险机构进一步提高投保年龄上限,加快满足70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保险保障需求。适当放宽投保条件,对有既往症和慢性病的老年人群给予合理保障。科学厘定产品价格,简化投保、理赔流程,积极开发适应老年人群需要和支付能力的医疗保险和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产品。加强老年常见病的研究,加快开发老年人特定疾病保险。”上述负责人介绍。
此外,围绕儿童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实际需求,《意见》要求保险机构积极开发有特色的教育年金保险、残障儿童保险、儿童特定疾病保险等产品,加大对儿童先心病、罕见病等的医疗保障。
近年来,快递员、外卖员等新业态从业人员群体的人身风险保障也越来越受到重视。此次发布的《意见》鼓励保险机构积极发挥商业保险补充作用,与基本社会保障制度加强衔接,充分考虑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各种灵活就业人员工作特点,加快开发适合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和各类意外伤害保险产品,提供多元化定制服务。
有效提升供给能力
在丰富人身险产品供给的同时,如何有效提升人身保险产品供给能力?《意见》从优化开发管理机制、加快数字化转型、加强行业基础研究、改革产品监管机制等四方面提出了具体建议。
例如,在加快数字化转型方面,《意见》要求,加大信息科技投入,降低产品成本、创新供给渠道、拓展服务深度;促进互联网保险稳健经营,丰富数据信息来源,深化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应用;加大科技引领作用,提高线上全流程服务能力,实现与线下服务有机融合。
此外,《意见》还强调,银保监会将改革产品监管机制。
具体包括,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健全机构监管职能,完善产品精算制度;建设产品智能审核系统和登记管理机构,发挥第三方机构服务监管作用,提升信息化水平和监管质效;强化属地监管优势,形成上下联动的监管合力,防止“伪创新”“乱创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