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所有:农村金融时报社 PDF版
扫描二维码使用手机阅读本篇文章
发刊日期:2021年04月12日 > 总第485期 > B7 > 新闻内容
商业银行要管好用好贷款损失准备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1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 田忠华

【农村金融时报】

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银行不良贷款面临一定的压力。

在实际操作中,商业银行通过贷款核销的方式化解不良资产风险,可以一定程度上降低不良贷款率。但其不能作为主要手段,毕竟用贷款核销方式处置不良贷款有严格的规定。

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同时降低成本的角度考虑,商业银行要算好自身的经营管理账,结合自身的实际承受能力核销不良贷款。

对于贷款核销来说,由于其贷款损失准备提取有一定的比例底线限制,通过贷款损失准备核销贷款的办法,会降低商业银行的当年盈利能力。因此,商业银行要正确理解不良贷款风险化解的重要意义和作用。为此,商业银行要管好用好贷款损失准备,要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不良贷款风险化解应以现金为主,贷款核销方式为辅。贷款核销与现金清收不同在于,贷款核销是通过销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同时销记损失类贷款科目,不良贷款表现方式是从表内转到了表外,减少贷款损失准备储备,同时减少表内损失类贷款余额,也就是不良贷款风险化解的“双减少”。虽然看起来属于依法合规办理,但并非最佳方案,而是被动的办法。按照《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规定,银行应按季计提一般准备,一般准备年末余额不得低于年末贷款余额的1%,银行对于次级、可疑、损失类,还可以在规定范围内计提专项准备。因此,用贷款损失准备核销贷款越多,需要补提贷款损失准备越多,相应账面利润减少,直接影响到商业银行的经营效益。为此,在不良贷款化解工作中,现金和抵贷资产变现清收是最佳的化解方案,也是真正降低不良贷款风险化解的真正体现。

二是制定详细的贷款清收方案,促进贷款清收工作的开展。不良贷款风险化解的最佳方案是“清收”,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盘活要在清收方面做文章,可以通过内部人员招标清收(要依法设定招标清收标准)、依法起诉、举办清收风暴等方式进行清收,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地通过各种手段进行清收。为有效防范在不良贷款清收过程中的不良行为,要成立不良贷款招标清收招标、审核、利率定价领导小组,依法严管招标清收的方式、方法和流程。在不良贷款风险化解工作中,既要保证不良贷款风险化解工作的顺利进行,又要防范不良贷款中存在的人情、关系类贷款利率等现象,要划定清收底线,形成不良贷款风险化解工作相互监督相互制约机制,确保不良贷款清收工作的顺利开展。只有把属于银行的信贷资产收回来,银行才能壮大资金实力,才有能力、有底气为助推乡村振兴投放信贷资金让利,才能确保自身的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

三是金融监管部门要督导检查、落实贷款核销政策的执行情况。商业银行呆账贷款认定和核销贷款必须坚持真实性原则。同时要强化已核销贷款的管理,建立专门的台账,并报监管部门备案。为有效降低业务操作风险,监管部门可以抽调业务精通人员,对商业银行已核销贷款,采取突击抽查、重点检查、大额核销贷款逐笔查等方式,监督商业银行贷款核销和损失类贷款的认定处理工作。只有把损失类贷款认定工作严要求、细落实做到位,才能够有效规避操作风险,确保银行资产不受损失。

作者单位:山东巨野农商银行

上一篇 下一篇
CopyRight 2011-2013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农村金融时报社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 备案号:京ICP备12006656号